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玄義
◎ 三、一經宗趣
一、宗謂宗旨,又修行之要徑也。趣者,趣向、歸趣也。體是理,宗是行。是故依經宗旨,明其所為,識其所求,究其所至,名之為趣。
二、本經以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為宗。以「圓生四土,逕登不退」為趣。
三、明宗:
(一) 經云:三輩往生之人,莫不以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為因。
(二) 第十九願是發菩提心,第十八願是一向專念。故知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,是彌陀本願之心髓,全部大經之宗要,往生必修之正因,方便度生之慈航。本經所崇,全在於此。修行要徑,唯斯捷要,故為本經之宗也。
(三) 發心有二義,先須離三種與菩提門相違法。
1、 依智慧門,不求自樂,遠離我心貪著自身故。
2、 依慈悲門,拔一切眾生苦,遠離無安眾生心故。
3、 依方便門,憐愍一切眾生心,遠離恭敬供養自身心故。
次須知三種順菩提門:
(1) 無染清淨心。不為自身求安樂故,菩提是無染清淨處。
(2) 安清淨心。為拔一切眾生苦故。
(3) 樂清淨心。欲令一切眾生得大菩提,生彼國土故。
(四) 元曉師云:「發菩提心,是明正因。」又云發心有二:(1)隨事發心,如四弘誓願。(2)順理發心,信解諸法實相而發心者。
(五) 元曉師等以發菩提心為正因,念佛為助行。善導、靈芝與日淨宗諸家則以持名為正行,發心為助行。蓮池大師和會之曰:「還以持名為正行,復以持名為發菩提心。」
徹悟禪師云:「真為生死,發菩提心。以深信願,持佛名號。」
蕅益大師云:「信、願、持名,為一經要旨。信願為慧行,持名為行行。得生與否,全由信願之有無;品位高下,全由持名之深淺。故慧行為先導,行行為正修,如目足並運也。」又曰:「深信發願,即無上菩提。合此信願,的為淨土指南。由此而執持名號,乃為正行。大本亦以發菩提願為要,正與此同。」
故今以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為大本之宗,正是遵奉蓮池諸祖之垂教也。
(六) 《觀經》云:「若有眾生,願生彼國,發三種心,即便往生。」
1、至誠心
2、深心
3、迴向發願心
具三心者,必生彼國
(七) 《菩提心義》云:「此菩提之心,成佛之本,大事因緣莫過於此。」
《菩提心論》云:「此菩提心,能包藏一切諸佛功德法故。若修證出現,則為一切導師。若歸本則是密嚴土,不起於座,能成一切佛事。」又讚菩提心曰:「若人求佛慧,通達菩提心,父母所生身,速證大覺位。」
(八) 《華嚴經》云:「忘失菩提心,修諸善法,是名魔業。」故發心之要,不可言喻。
(九) 「一向專念」,即專恆依止持名念佛法門之義也。彌陀因中發十念必生之大願,故行人發菩提心一向專念,必得往生淨土,圓證不退之妙果。
(十) 一向專念者,古云:「上盡形壽,下至十念。」上盡形壽,指從發心念佛之日,終身念佛,直至命終之最後一念也。
下者,未能及此,或因障重,或因事繁,未暇多念,則於每日行十念法,亦符於「一向專念」。
更下,則如《觀經》所說惡逆之人,臨欲命終,得聆聖教,至心悔改,十念稱名,亦得往生,故云十念必生也。
行者應知,一向專念,指從初發心念佛,直至最後一念也。而其關鍵實在最後。反之,如有人念佛數十年,或於最後階段,輕視持名而改行他法,或於臨終不欣極樂,而戀世間,未能念佛,是則不名一向專念也。
(十一)或疑念佛何以有如是功德?因能念所念,皆是實相故。
《要解》云:「無量光則橫遍十方,無量壽則豎窮三際,橫豎交徹皆法界體。舉此體作彌陀身土。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。是故彌陀名號,即眾生本覺理性。持名即始覺合本,始本不二,生佛不二。故一念相應一念佛,念念相應念念佛也。」故名號功德不可思議。起心念佛,是為始覺。所念之佛,正我本覺。正顯持名功德不可思議也。
(十二)一句彌陀,人人能念,個個可行,名召萬德,妙感難思,從有念巧入無念,即凡心頓顯果德。如《疏鈔》云:「齊諸聖於片言,越三祇於一念。」極圓極頓,至簡至易。故知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,不但為本經之綱宗,實亦為一大藏教之指歸也。
四、明趣:
(一) 「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」之所歸,在於往生極樂淨土,證三不退。故本經以「圓生四土,逕登不退」為趣。
(二) 略明四土往生之相:
1、 凡聖同居土—《要解》云,此土凡聖之同居,遜於極樂者有四。
(1)暫同。二乘證果便入滅,大權菩薩機盡則不示現。彼土同居,則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,直至成佛。
(2)難遇。雖有聖者,現居此土,不易見聞親近。彼土則皆如師友,朝夕同聚。
(3)希少。聖者如珍如瑞,希有難逢。彼土則「其中多有一生補處,其數甚多,非是算數所能知之,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」。
(4)所作不同。此土眾生輪轉六道,升沉無定。彼土則同盡無明,同登妙覺。
尤勝者,不待斷惑,但能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,便蒙佛願冥加,決得往生淨土。其事甚易,如是方便直捷,殊勝希有,乃十方世界所無。又帶業往生,仍屬凡夫,但無退轉,一生成佛。故往生同居,亦即圓生四土也。
2、 方便有餘土—念佛功深,離雜亂心,專念一句名號,心口相應,字字分明。心不離佛,佛不離心,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,如是念佛,名事一心。若達此境界,雖不求斷惑,而見思煩惱,自然斷落,則橫生極樂方便有餘土。
3、 實報莊嚴土—憶佛念佛,歷歷分明,行住坐臥,唯此一念,無第二念,不為貪瞋癡煩惱諸念之所雜亂,是名事一心。事上即得,理上未徹,屬定門攝,未有慧故。
更進一步,於自本性,忽然契合,了知能念所念唯是一心,不住有念,不落無念。如《疏鈔》云:「若言其有,則能念之心,本體自空,所念之佛,了不可得。若言其無,則能念之心,靈靈不昧,所念之佛,歷歷分明。」
無念而念,念而無念。言思路絕,不可名狀,唯是一心,清淨本然之體。更有何法而得雜亂,是名理一心。屬慧門攝,兼得定故。
念佛若達理一心,破一分無明,則生實報莊嚴土,同時分證常寂光淨土。
4、 常寂光土—法身佛所居之土,名為常寂光土。
《要解》云:「實相之體,非寂非照。而復寂而恆照,照而恆寂。照而寂,強名常寂光土。寂而照,強名清淨法身。」故知身土不二,皆屬強名。寂照同時,非思量境。
常 — 法身德,法身常住故
寂 — 解脫德,塵勞永寂故
光 — 般若德,智光遍照故
涅槃三德,如來秘藏
等覺大士,歷盡四十一品無明,更破最後一品生相無明。法身全顯,圓證三德。徹本心源,究竟清淨,證入常寂光土。
(三) 凡夫帶業往生同居土,以親聞佛訓故,無退轉故,壽命無量故,故必於此一生,圓斷諸惑,圓淨四土。故生同居,亦即生上三土,故曰圓生四土。
(四) 極樂勝於十方者,首在帶業凡夫,一生彼國,便不退轉。
不退有三
1、位不退—入聖流,不墮凡夫。
2、行不退—斷見思,伏塵沙,恆度生,不墮二乘。
3、念不退—破無明,顯佛性,念念流入如來覺海。
(五) 此土修證三種不退:
1、 位不退—藏初果,通見地,別初住,圓初信。
2、 行不退—通菩薩,別十向,圓十信。
3、 念不退—別初地,圓初住。
(六) 《要解》云:「五逆十惡,十念成就,帶業往生,居下下品,皆得三不退」。
(七) 極樂不退之因緣有五:
1、 彌陀大悲願力攝持。
2、 佛光常照,菩提心增進。
3、 六塵水鳥悉演妙法,增其正念。
4、 純諸菩薩以為勝友,外無魔邪,內無煩惱。
5、 壽命永劫,與佛齊等。
(八) 此凡夫易生之同居淨土,行人不須斷惑消業,只要信願持名。下至十念,皆得往生。永離諸苦,位登不退,一生補處,不可思議。是乃十方世界之所無,故為千經萬論所同讚者也。
(九) 往生同居,便是橫生上三土。證位不退,亦即圓證三不退。念念普利群生,心心流入覺海,是為本經之趣。